打个比喻来说,微信这一平台就是一台航母,基于这台航母,下设分销商,多层次分布、树状式分布、金字塔模式等,总的来说,是一个庞大的销售系统,遍布各微信公众号和朋友圈。
在这种电子商务模式下,厂商基于微信公众平台下设分销商城,大抵分成三级,主要基于商家本身商城的设立,下设分成子商城,二级分销商也就为一级分销商的客户,再从客户中分散出来的在微信基础上形成的个人微商为三级分销商,环环相扣。正是因为这一销售系统,商家获得一定利益,这是个庞大的利益圈。
正式因为这种微信分销平台中产生的三级销售模式,实现商家销售的零成本,除去其它,单从销售员推广员来说,就省去不少成本。
大数据时代的发展,微信销售平台得到广泛传播,从商家来说,既节省成本,又扩大了人脉,产品得到了推广,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,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了很好的条件。这是互联网充斥的时代,在销售这一方面,微商确实是不错的选择。
再对于消费者来说,微商分销平台的发展也是有一定好处的,互联网的高速发展,还有微信客户端的普及,生活水平不断提高,对商品的需求也不断加大,在微信这一平台上,是非常方便快捷的,通过在朋友圈和各大公众号的宣传下,通过亲朋好友的相互信息传播,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和喜爱。